各二级学院:
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学函〔2021〕4 号)规定,3月份批准入伍的普通高职毕业班学生,入伍后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,可作为毕业实习(顶岗实习)完成依据。学生完成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、取得毕业规定所需的学分,达到毕业条件的,学校应当按学制规定的时间颁发毕业证书。
结合我校实际,现对2025年春季入伍毕业班学生核查和毕业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意向摸排
此项工作的对象为2025年上半年有意向应征入伍的毕业班学生,(三年制2022级,五年制2020级),包括从学校所在地和从户籍所在地入伍学生。
各二级学院将有意向入伍学生信息汇总,填写《XX学院2025年毕业班学生春季入伍意向摸排汇总表》(附件1),于12月26日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教务处313冯老师。
二、实习认定
春季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学生,服役经历可认定为毕业实习经历,凭入伍通知书直接认定毕业学期(2024-2025-2学期)的《毕业实习》成绩80分。
各学院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(写上班级和电话号码)提交至教务处309钱老师,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。
三、论文上报
2025年上半年有意向应征入伍的毕业班学生,须在寒假期间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。各学院须在2025年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已收到《预定兵通知书》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上报工作。
四、毕业资格审核
教务处在2025年开学第一周内(2025年2月17日—2025年2月23日)完成已收到《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》学生毕业资格审核。如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成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的,可按期毕业,否则应凭《入伍通知书》和《申请保留学籍审批表》等有关材料办理保留学籍手续。
五、相关说明
1.教务处可为毕业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开具毕业证明。证明模板见附件2,如各地征兵办有特殊格式要求,可自行打印携带,开具时间为2025年开学第一周(2025年2月17日—2025年2月23日)。
2.若入伍学生不符合毕业条件,可参加期初补考,补考时间约为2025年2月底3月初。若补考后仍不符合毕业条件,学生须办理保留学籍手续,待退役后复学补考;若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,则作结业处理,同时保留一年的补考资格(即毕业当年和第二年11月左右可参加结业转毕业考试),补考合格后,换发毕业证书。
附件1.XX学院2025年毕业班学生春季入伍意向摸排汇总表 .xlsx
教务处
2024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