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文件规定:“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,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,应提前向学校请假,出具书面报告并附必需的证明(病假须附医院出具的证明),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。因特殊困难不能在当年如期报到者,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,经学校审核同意,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,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。经批准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,须在次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,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注册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”
截至2024年10月16日,共有194名2024级新生(含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应于今年办理入学报到的学生)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校报到或保留入学资格手续,我校将对以上学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教务处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6日-10月18日。
联系电话:0531-81050583
联系人:冯老师
教务处
2024年10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