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质量工程”总结工作的通知
各系(部):
日前,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了《关于开展“质量工程”总结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[2010]79号)及省教育厅印发了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高[2010]13号),要求各高校认真做好“质量工程”总结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“质量工程”项目
获批的国家级、省级、院级“质量工程”项目包括:品牌特色专业、精品课程、精品教材、教改立项课题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高职实训基地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、大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抽检评优、数字化图书馆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、教学团队、教学名师奖、优秀多媒体课件、大学生竞赛活动与软件人才培养等十五个分项目。
二、撰写总结报告
请各系(部)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(项目清单见附件2),按要求总结项目实施情况,撰写总结报告。总结报告撰写要求如下:
(一)报告名称:
1、总报告:《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省级“质量工程”实施情况总结报告》、《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校级“质量工程”实施情况总结报告》,由教务处汇总各系“质量工程”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形成。
2、分报告:《****系关于校级“质量工程”实施情况总结报告》,由各系分别对各自获批学校特色专业、精品课程、精品教材建设等项目进行总结形成。
3、分项目实施报告:《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“质量工程”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》
(二)总结报告的内容
1、项目实施基本情况(包括实施程序、建设情况等);
2、成效与基本经验(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);
3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;
4、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;
5、典型案例介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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