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教职成[2022]2号)要求,依据《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决定给予王冬冬等397名成人专科学生注销学籍。
本决定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主页以公告方式送达,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即视同送达学生本人。学生对本决定如有异议,可以在本决定送达本人的15个工作日内,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再受理。15个工作日内未对本决定提出异议和申诉的,按本决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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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6月17日